新個人所得稅法將于2019年1月1日開始全面施行,從2018年10月1日起執(zhí)行按每月5000元的費用扣除標準。那么這5000元到底叫做起征點,還是免征額呢?縱觀新聞報道,不少媒體甚至官媒都犯了一個常識性的錯誤,將5000稱之為起征點,實際上,5000元應(yīng)稱之為免征額。
起征點與免征額都是稅收體系中的計稅方法,本質(zhì)上屬于稅法構(gòu)成要素中的稅收優(yōu)惠。起征點是征稅對象達到一定數(shù)額開始征稅的起點,免征額是在征稅對象的全部數(shù)額中免予征稅的稅額。起征點與免征額同為征稅與否的界限,對納稅人來說,在其收入沒有達到起征點或沒有超過免征額的情況下,都不納稅。當納稅人的收入達到或超過起征點時,就其收入全額納稅額;當納稅人的收入超過免征額時,只就超過的部分征稅。
下面舉例說明當5000分為是起征點及免征額時,個人所得稅稅負的差異(新個稅每月收入在8000以內(nèi),適用3%的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為0)。

通過上表可以看出,當收入未超過5000時,納稅人的稅負并無差異,都不需要納稅;而當收入達到或超過5000,納稅人的稅負差額達到150元。因此,起征點只能照顧一部分納稅人,而免征額則可以照顧適用范圍內(nèi)的所有納稅人。個人所得稅中能扣除的5000費用叫做免征額而非起征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