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來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抽象的哲學理論能夠指導人們進行實踐活動。那么,何謂哲學呢?這是一個既簡單又復雜的問題。說其簡單是因為但凡學習哲學的人都要先搞清楚這個問題,說其復雜是因為迄今為止還未曾有一個哲學家能對這個問題下一個所有人都公認的、確定的定義。
“哲學”一詞并非我國本土詞匯,而是來源于古希臘語φιλοσοφο,1862年由日本學者西周譯為漢字,后經我國晚清學者黃遵憲引入中國。
雖然對哲學無法下一個確定的定義,但是從馬克思主義哲學看來,我們可以從以下相互聯(lián)系的四個方面進行理解:
第一,從性質上看,哲學是系統(tǒng)化、理論化的世界觀。世界觀是人們自發(fā)形成的,人人都有世界觀,一般人的世界觀是零碎性、常理性的東西。而并非人人都是哲學家,人們必須通過學習才能掌握哲學;將零散的世界觀連接為一個整體并達到一致,用理論論證并以理論的形式表達出來,才能形成哲學原理。因此,哲學離不開世界觀,哲學對世界觀的形成有著指導和促進作用。
第二,從思想來源上看,哲學是自然知識、社會知識、思維知識的概括和總結。哲學是通過對具體科學知識進行特殊到普遍、部分到整體的途徑得來,它與具體科學之間是普遍與特殊、共性與個性的關系。因此,哲學具有可靠性與權威性,對一切具體科學知識具有統(tǒng)攝功能。
第三,從研究對象上看,哲學是研究整個世界的最普遍本質和規(guī)律的學問。哲學反映的萬事萬物最大共性、最后本質。
第四,從功能上看,哲學是世界觀和方法論的統(tǒng)一。同一個哲學原理,從靜態(tài)看,是認識成果,即世界觀,從動態(tài)看,是認識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方法,即方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