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省考的對策題型有多種形式,具體來說有直接提出對策題、對策啟示題、答復題以及對策有效性分析題。在各類題型中直接提出對策題是最為基礎的題型。直接提出對策題在08年、09年沉寂之后,于2010年再度出現在試卷中。因此,需要考生予以重視。公務員考試研究中心就如何直接提出對策予以說明。
直接提出題可分為三個步驟--找材料中的顯性對策、根據問題找對策、根據原因找對策。(根據問題找對策和根據原因找對策可稱之為找材料中的隱性對策。
找材料中的顯性對策是指根據關鍵詞確定文章中已經給出的對策,直接將這些對策摘抄下來即可。這些關鍵詞有:法律法規(guī)、專家學者的話、當事人的話、外地好的做法。例如07年國考材料2中《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這就是類似法律法規(guī)的文件,其中就有關于農民土地征收的相關對策,一是對土地審批權予以嚴格審批;二是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這就是材料中的顯性對策,考試時直接摘抄下來作為對策就可以了。再例如,09年材料9中國家糧食局領導Z先生是政府官員,他指出解決糧食問題一是要提高農民種糧補貼,另一方面通過技術手段調控農資價格,因此這就可以作為對策直接摘抄下來。
根據問題找對策是指先找出材料中的問題然后直接進行對策的推導。這種推導較為簡單--直接糾正問題即可。例如如果有同學上課遲到提出的對策就可以是下次上課不要遲到;參見正式宴會衣服穿反了,脫下來將衣服穿正了就可以了。在2010年在“宜居城市”建設的過程中有一個問題就是“沒有根據城市的特點進行城市發(fā)展規(guī)劃”,提出的對策就應該是糾正這種做法,因此根據這一問題推導的對策就可以是“因地制宜根據城市的特點進行城市發(fā)展規(guī)劃”。
根據原因推導對策。可以參見常見的五個原因及其相關對策。針對“領導思想認識的上”的原因提出的對策是“領導重視、提高認識”;針對“政策、法規(guī)、制度不完善”方面的原因提出的對策是“健全政策、法規(guī),完善制度”;針對“監(jiān)督執(zhí)行不力”方面的原因提出的對策是“加大監(jiān)督、嚴格執(zhí)行”;針對“技術和投入不足”的原因,提出的對策是“提高技術、增加投入”;針對“人的能力不足”方面的原因,提出的對策是“教育培訓、提高素質”。若材料中出現了以上五個原因,根據相應的對策直接寫出來就可以了。
以上就是提出問題的三個步驟,當然并不是每一個提出對策題的材料中問題、原因和顯性對策三者俱全。出現這種情況就要根據材料的特征提出對策。例如在2010年9月18日的聯考中,其中有一題是根據“東梁煤礦被低價轉讓”這一事例來提出教訓(對策)。在材料中只有問題以及顯性對策,因此這道題直接根據問題推導對策并找到材料中的顯性對策就可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