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亮是我的一個同事,也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他有個特殊的愛好,喜歡寫點小文章向報社投稿,不懈的努力終歸得到應有的回報,隨著紛至沓來的稿費單,阿亮寫作的熱情更高了。盡管稿費不多,但對于一個普通打工仔而言,足以能解決了日常開銷,這一點讓我們羨慕不已。
那天,阿亮拿著一沓稿費單和我一起分享他的喜悅,我驚奇地發(fā)現(xiàn)有的稿費數(shù)額竟然還有角、分的,我笑著說:“這報社真會精打細算,居然如此精確!”阿亮倒是很淡定,說:“這是稅后稿費,報社按照規(guī)定替我們繳了稅。”我第一次聽說,幾十元的稿費也要繳稅,不能不讓我聯(lián)想到 “苛捐雜稅猛于虎”!然而經(jīng)歷了那件事之后,我徹底改變了對稅收和阿亮的看法。
阿亮參加了沈陽的一個征文活動,并且獲得了一等獎,獎金數(shù)額高達8000元,但是主辦方為了起到宣傳效果,要求獲獎者去現(xiàn)場領(lǐng)獎,不采取匯寄的方式,更令人氣憤的是,來回路費也不報銷。阿亮邀我一同前往,我欣然同意。
當我們辦理好手續(xù),接過主辦方的獎金時,阿亮一臉驚訝:“沒有繳稅。”主辦方的工作人員含蓄地笑了笑,沒直接回答,而是反問道:“你不是要我們報銷路費嗎?”我明白了,稅費改成了路費……
回來的路上,阿亮一直跟我說,這是一種逃稅的不正當行為,他應該主動去補稅,我一個勁地安慰他:“不繳就不繳吧,他們也沒給你路費,對于雙方而言,不是兩全其美的好事情嗎?”阿亮無奈地搖搖頭?勺屛屹M解的是,回來之后,阿亮馬不停蹄地拉著我去稅務局補稅,這人怎么這樣死腦筋啊?
當我們跟稅務局的工作人員說明情況之后,得到了大大的褒獎,我們能夠主動依法納稅是難能可貴的。工作人員發(fā)給我們很多關(guān)于稅務的宣傳資料,還熱情地給我們介紹了納稅知識,真是受益匪淺。這時候我才明白,按照國家個人所得稅法的規(guī)定,凡是偶然得到的收入包括征文獎金、彩票中獎等都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而阿亮正是主動地履行了個人納稅的義務,讓我刮目相看,包括在場的所有人。補完應該繳納的稅金后,阿亮舒心地笑了:“稅后獎金我才心安理得。”
其實,依法納稅何嘗不是一件好事呢?不管是大老板,還是小老板,甚至是普通老百姓,都有向國家納稅的義務,這樣的社會才更加和諧,國家才更加富強。工作人員還告訴我們,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為老百姓的幸福生活添磚加瓦,給老百姓帶來了很多的優(yōu)惠和實惠:農(nóng)村處處可見的水泥路、農(nóng)民種地沒有上繳、孩子上學免除學費書本費……無不體現(xiàn)出稅收給百姓生活帶來的真正實惠。
在阿亮的影響下,我對文學也產(chǎn)生了濃厚的興趣,開始寫些小文章,我很慶欣的是,我既不辦廠也不開店,我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打工仔,有朝一日也能向國家納稅,成為一名光榮的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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