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明年秋季學期起,所有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
為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改善研究生學習、科研和生活條件,提高研究生培養(yǎng)質(zhì)量,會議確定了以下政策:
(一)完善財政撥款制度。中央財政對國家招生計劃內(nèi)的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安排生均綜合定額撥款,并建立撥款標準動態(tài)調(diào)整機制,逐步提高撥款水平;中央財政設立績效撥款,由學校自主安排用于研究生培養(yǎng)。各地要參照這一模式,建立健全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撥款制度。
(二)完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設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獎勵4.5萬名研究生。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將研究生普通獎學金調(diào)整為國家助學金,每年資助標準博士生不低于10000元、碩士生不低于6000元;同時設立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崗位津貼資助力度。提高國家助學貸款最高限額。落實和完善鼓勵捐資助學的優(yōu)惠政策。
(三)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向所有納入國家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F(xiàn)階段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收費標準,原則上每年碩士生不超過8000元、博士生不超過10000元,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研究生以及已按規(guī)定實行收費政策的研究生暫執(zhí)行原收費政策。
研究生收費政策調(diào)整
一、學費
□2014年秋季學期起,向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
□學術學位研究生:碩士每年不超8000元,博士不超1萬元。
□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暫時執(zhí)行原收費政策。
二、獎助政策
□設立國家獎學金,每年獎勵4.5萬人。
□調(diào)整國家助學金,博士每年不低于1萬元,碩士不低于6000元。
□設立學業(yè)獎學金。
□提高助學貸款限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