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考試是學校教學工作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之一,是對學生學習和掌握本課程知識與能力的一種檢查,也是評價課程教學質量的基本手段。為了進一步加強課程考試管理,特做以下規(guī)定:
一、考試命題
1.每門課程都必須以課程大綱為依據,由命題教師同時命出三套(A、B、C)分量相當的試題,內容重復率不得超過20%。
2.每套試題必須制訂出相應的參考答案與評分標準。
3.試題格式和參考答案與評分標準格式按統一要求。
二、試題的審核與選用
1.命題教師對所命題必須進行認真審核。審核內容包括:試題覆蓋面,試題難易程度,試題與教學大綱的一致性,試題量的適宜性,試題內容的規(guī)范性、正確性,參考答案與評分標準的可操作性和完備性等。
2.經命題教師審核后的試題報所在系(教研室),由系(教研室)主任負責組織對課程的三套試題及其相配套的參考答案與評分標準進行規(guī)范性審核。
三、試卷的評閱
試卷評閱是教學工作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是衡量教師教學效果和評定學生學習成績的重要依據。閱卷教師在閱卷和評分時必須認真負責,實事求是,嚴格公正,標準統一,評分公正,核分無誤,堅決杜絕漏判、錯判等現象。
統考課程的試卷評閱必須實行集中評卷。嚴格按照評分標準評卷,如有異議須經評卷教師集體討論,教研室負責人審定,方能改動評分標準。
教師評閱試卷時,一律用紅筆評判,試題完全正確的在相應位置打勾“√”,完全錯的在相應位置打叉“×”,否則打半勾“√”。以試卷中的小題為單位,每道題必須有標記,且只能有一個標記;打半勾標記的試題,對于錯誤的部分用下劃線標出,不完整的用省略號“……”標出?鄯中鑼懺谙鄳恢,并標出或用文字指出錯誤部分,每道大題的得分用正分形式寫在大題題號后面,小分用扣分形式寫在試卷相應位置,經仔細核對扣分,題后分準確無誤后,給出卷面總分,記入總成績欄內。試卷上所有分數一般不得改動,若確需改動,評閱教師必須在改動位置簽名。同一門課程的試卷評閱方式必須保持一致。
四、成績評定
課程或實踐教學環(huán)節(jié)的考核方式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采用考試方式考核的課程,考核成績采用百分制記載。一般按平時成績占該門課程期末總評成績的30%,期末考試成績占70%計算。采用考查方式考核的課程,包括軍訓、社會實踐、課程設計、畢業(yè)設計(論文)等實踐教學環(huán)節(jié),考核成績采用優(yōu)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級評分制記載。每門課程或實踐教學環(huán)節(jié)都必須明確考核方式和成績評定標準。
教師應按要求將學生的平時成績、期末成績認真填寫在記分冊上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計算總評成績,并按行政班級規(guī)范填寫成績單,一式兩份,及格以上(含及格)的成績用藍色或黑色筆填寫,不及格用紅色筆填寫。成績單上成績不應有修改的痕跡,確實要修改的任課教師本人必須簽名。
學生成績單一旦報出,任何人、任何單位均不得以各種理由擅自更改,對于任課教師私自更改學生成績或因任課教師疏忽導致學生成績錯判、漏登、錯登等行為,學校將按《西北大學現代學院教學事故處罰》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考試結束一周內任課教師將批改后按專業(yè)班級整理好的考試試卷、成績單、試卷交接單、記分冊、試卷分析表、交教務科登記存檔。
西北大學現代學院教務部
2007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