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賢任能一直都是大家奉為美談的做法,中國歷史上流傳著諸多選賢任能的故事,如商湯任用伊尹,商王武丁任用傅說,秦穆公用五張羊皮交換百里奚......他們或是庖人,或是版筑之奴,但都被君王慧眼識英才委以重任。春秋末年到戰(zhàn)國之際,由于經(jīng)濟和文明的發(fā)展,社會歷史隨之發(fā)生劇烈的轉(zhuǎn)變。在激烈的紛爭中,各諸侯國為自身發(fā)展壯大,紛紛選拔賢能大力延攬人才,其中秦國商鞅變法中所建立的軍功爵制,就是一項重要舉措。
《史記·商君列傳》記載:“民尊卑爵制等次各以差次,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爵制規(guī)定一個人的尊卑,決定一個人的社會身份,甚至小到田宅、衣服等都由爵級來規(guī)定。那么爵又如何獲得呢?《韓非子·定法》篇中寫道:商君之法曰:“斬一首者爵一級,欲為官者為五十石之官;斬二首者爵二級,欲為官者為百石之官。官爵之遷與斬首之功相稱也”?骋粋敵人軍官的首級,就給一級爵,同時獲得一個做官的資格,砍兩個敵人軍官的首級,就可以獲得兩級爵,想做官的就可以做百石之官。爵級的提高變化和戰(zhàn)場上殺敵功績相一致。由此可見通過軍功獲得爵級就是軍功爵制的核心。
以前的爵位,靠身份血統(tǒng),有明顯的宗法性和傳統(tǒng)型。而軍功爵制下,則依靠的是你在戰(zhàn)場上的拼殺,靠殺敵的數(shù)量,靠個人的能力和功績。軍功爵制下,不少軍爵的爵稱都來自于軍職稱呼,比如公士、上造,前者就是國君的列士,是軍隊中等級比較高的士兵。后者就是比較高級的軍官。軍功爵制讓更多平民有了提高身份的機會,他們可以沒有高貴的血統(tǒng),憑借自身能力和功績獲得爵位,原來那種凝滯的,封閉的爵制被打破,開放的,流動的和功績制的爵制形成,社會的階層流動也同時開始。 |